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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人事处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10-07-05 作者: 字体:【大】【中】【小】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1

组织人事处职责


 
 一、负责学院党的组织建设,指导支部开展工作。
 二、负责干部、人事、劳资工作管理和完成学院综合统计及上报工作。
 三、负责师资队伍建设和教职工的培训工作。
 四、负责对干部的考察、考核和使用等工作。
 五、负责教职工的职称评定工作。
 六、负责教职工年度考核、考评工作。
 七、负责人事和技术档案的管理工作。
 八、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组织人事处处长工作职责


 一、贯彻与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院党委、行政的决定和决议,主持处室全面工作。
 二、负责人事、职称评定等工作。
 三、负责组织建设与发展工作。
 四、负责对干部的考察、考核和使用等工作。
 五、负责师资队伍建设、教职工的培训与考核工作。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师资、统计干事工作职责

一、职称工作
 1、组织各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
 2、组织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外语考试、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报名;为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办理免试审批手续。
 3、办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等手续。
二、师资工作
 1、组织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各项手续。
 2、组织新进人员的培训工作。
 3、组织教师参加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各类培训、外出进修等工作。
三、统计工作
 1、负责全院的教育年报统计工作。
 2、负责全院的工资年度报表的统计工作。
 3、其他全院性的统计报表工作。
四、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组织、劳资干事工作职责


一、组织工作
 1、参与学院基层党组织的建设。
 2、参与学院中层干部的思想、作风和组织建设工作。
 3、执行上级党组织关于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制定和实施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及党员的教育管理。
 4、做好党费的收缴、登记工作和党组织关系的转接工作。
 5、做好各级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员推荐和评选工作,总结推广先进基层党组织的经验。
 6、抓好党校建设,负责拟定党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抓好党校的教育与管理工作。
二、劳资工作
 1、负责各类人员日常工资的核定。
 2、负责全院人员的工资变动和材料的归档工作。
 3、负责做好学院考勤、津贴的审核和福利工作。
 4、负责对临时工作人员使用的审核、工资等管理工作。
 5、办理离校人员有关工资转移手续。
 6、教职工失业保险、养老保险等费用的核算、缴纳等管理工作。
 三、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事、档案干事工作职责


一、人事工作
 1、参与机构设置和编制核定工作。
 2、组织人才招聘工作,办理人才引进的各项手续。
 3、负责全院教职工的人事调配和人员聘用、续聘、解聘、辞聘、招聘、退休等人员的管理工作。
 4、参与校内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制定、组织实施。
 5、负责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
 6、人事信访、接待和对外联络工作。
 7、及时更新各级各类人员相关信息,制作人员花名册。
 8、做好残疾人年审工作。
二、档案工作
 1、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及转递工作,人事档案的提供和利用工作。
 2、文书档案的收集、整理和日常行政事务工作。
 3、人事档案室硬件建设,做好档案库房的管理工作。
 4、出具与人事管理相关各种介绍信、证明等。
 5、组织人事处网页的维护更新工作。
三、完成领导交给的其它任务

 

组织人事处处长办公室电话:0731-52554278

组织人事处办公室电话:0731-52518776

邮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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