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参评材料的有关通知
各参评高校职改办公室:
根据2015年3月9日湖南省教育厅组织的关于召开部分高校职称评审工作座谈会有关精神,结合湖南省教育厅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制的《湖南省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改革工作指南》对于《湖南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审工作改革实施方案(试行)》(湘教发【2014】58号)文件之评审细则补充说明,请各参评单位按照如下要求进一步核实、整理有关参评材料:
1、应提交的参评材料:
参照《关于报送2013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湘教职改办字【2013】12号)文件要求提交有关材料。其中提交到湖南师范大学职改办时应有:
(1)《2014年度事业单位 系列(专业)高级职称评审职数申报专业备案表》、《2014年高校教师系列参评高校申报情况信息汇总表》、《2014年度高校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参评人员花名册》、《2014年度高校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查人员花名册》的纸质版(A3纸打印并盖章)及电子版。
(2)所有参评人员的申报材料原件,《湖南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情况公示表》原件,参评人的档案袋封面须明显标记具体系列名称和姓名。
(3)参评费。报送参评材料时按照参评高校实际报送材料人数收取现金(390元/人)。
2、两个细则的说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审工作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湘教发【2014】58号)文件一并印发了本科院校和高职高专院校两个评审细则,根据本科院校和高职高专院校的不同特点,有针对性的进行了调整。本科院校在年均课程教学时量不变的基础上,适当调整了科研论文的数量,教授任职条件中的论文数量由过去的5篇增加至8篇,副教授和高级实验师任职条件中的论文数量由过去的3篇增加至5篇;高职高专院校在年均课堂教学课时量上进行了调整,由年均200课时增加至年均240课时,在科研论文的数量上没有变化,但将北大核心期刊和CSCD、CSSCI拓展库纳入计分范畴。
3、思想政治与师德加分条件的说明
① 先进事迹获得党委、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表彰。
国家级表彰主要指:“五一”劳动奖章、巾帼标兵、“三八”红旗手、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省(部)级表彰主要指:省(部)级师德标兵、教师育人楷模、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市(厅)级表彰主要指: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立功等。
② 主流媒体宣传报道范围主要是:党政部门主办的报纸、期刊、电视台、广播电台、网络等媒体,宣传师德师风先进事迹的专题(系列)报道。
国家级主流媒体主要指:《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新华社每日电讯、中央电视台、中央广播电台、《求是》、《人民教育》、时事报告、半月谈、人民网主版、新华网主版等;省(部)级主流媒体主要指:《湖南日报》、红网主版、湖南电视台、湖南广播电台等;市(厅)级主流媒体主要指:地方性日报(晚报)等。
师德师风先进事迹的加分总体上从严计分。
4、年均课堂教学时量计算办法的说明
(1)“课堂教学时量”的含义。58号文件中提出:“任现职以来,每学年至少为本(专)科及以上学生讲授1门本专业课程,且满足连续五年年均课堂教学时量200(高职高专院校240)学时以上”。课堂教学时量包含两部分:理论教学时量和实践教学时量。理论教学时量是指教师在课堂教授中完成的专业理论教学时量。实践教学时量是指教师为巩固和加深学生对专业理论知识的理解,或指导学生提高专业技能的教学时量。计算依据以教学大纲和学校学科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教学时数为准。
(2)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比例。以理论讲授为主的课程,教师的理论教学时量原则上不低于课堂教学时量的60%;以实践操作为主的课程,教师的理论教学时量原则上不低于课堂教学时量的40%。
(3)实践教学的认定范围。实践教学时量主要包括教师指导学生实验、实习、实训,指导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课程设计等。教师其它教学工作量如出卷、阅卷、监考、指导竞赛等,不纳入职称评审课堂教学时量认定范围。
(4)合班课课时的计算办法。对于全日制合班课、大班课、讲座课等授课形式,其计算办法按授课学生人数多少乘以系数进行折算。学生人数在70人以下(含70人)乘以系数1,学生人数在70人以上乘以系数1.2。
(5)课时加分。课堂教学时量年均每超40学时计1分,满分为10分。
(6)成人教育、教师培训及校外兼课课时认定。教师完成成人教育或教师培训课时,主要指承接本校成人教育学生的教学(教学大纲规定课程)和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下达并纳入学校工作计划的培训任务(须有培训计划和培训方案),其课堂教学时量纳入职称评审课堂教学时量计算范围。校外兼课不纳入职称评审课堂教学时量计算范围。
5.有效名次的说明。有效名次是指获奖证书或正式行文中明确的所有参与人。
6.有效支撑材料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3日。
7.申报高校教师系列、实验技术系列高级职务的参评人员须指定公开发表的专业论文3篇或正式出版的学术专著(含统编或主编教材)1部作为本人参评的代表作。
8.参评单位提交材料的时间定在3月16日至3月18日期间,
我办将于3月12日前将具体安排在网络上公布,请按我办拟定的时间提交参评材料。
湖南师范大学职改办
201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