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2021年绩效采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14 10:13 作者: 字体:【大】【中】【小】 来源: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浏览次数: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公布〈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任务(项目)承接情况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21〕1号)要求,现就做好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1年绩效数据采集及工作进展情况报送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集对象

承接任务(项目)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职业学校等单位

二、采集内容

1.绩效数据。请承接任务(项目)的单位(包括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等)在“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管理平台”(简称“管理平台”,登录地址:tizhipeiyou.36ve.com)填写任务(项目)绩效数据。

2.绩效报告。请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总结本省域内2021年工作进展及成效,撰写年度绩效报告。

3.相关文件。请各地提交本地制订的落实《行动计划》的政策文件。

三、采集要求

1.请承接任务(项目)的单位于2021年12月15日前登录平台完成绩效数据填报。

2.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撰写的本省域年度绩效报告加盖公章后于2022年1月15日前报送我司。将在我部官网“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专栏向社会公开各省年度绩效报告。

3.请各省教育厅(教委、教育局)具体负责同志加入QQ工作群,每省不超过3人。

四、联系方式

职成司联系人及电话:卢昊,010-66096232

邮箱:[email protected]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职成司综合改革处,100816

管理平台技术联系人及电话:朱晓晖,010-57010738

QQ工作群:831373183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2021年11月24日

    文件下载:关于开展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1年绩效采集工作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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