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教育(体)局,有关普通高等学校,各高等职业学校,有关教育科研机构:
根据我厅2021年6月印发的《关于开展职教高地建设理论与实践研究的通知》,决定对立项课题进行结题验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2021年度立项的370 个职教高地建设理论与实践研究课题,详见附件1。
二、验收标准
结题验收的基本条件为完成课题申报书明确的研究目标,产出实际研究成果,且结题材料齐全。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验收:1.研究成果在省级及以上期刊上发表,且被知网收录;2.研究成果出版专著;3.研究成果被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采纳推广。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结题资格:1.有严重政治性问题;2.有严重的剽窃、抄袭或作假行为。
三、验收程序
1.资格审查。9月上中旬,项目主持人填报项目验收报告(详见附件2),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2.材料报送。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将材料打包命名为“某某单位+高地课题结题材料”,于9月19日前将word稿及盖有公章的pdf稿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过期不予受理。
3.专家评审。专家根据验收标准,采取分组审核和集中评议的方式,确定每个项目结题验收意见。
4.结果发布。10月下旬,将拟结题项目在省教育厅官网进行为期五天的公示。公示期满后,发布项目验收结果。成果鉴定等级为合格的,颁发结题证书。
联系人:操亚洲、谭理,电话:0731-84715482,84714893。
附件:1.职教高地建设理论与实践研究项目验收报告
关于开展2021年度职教高地建设理论与实践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docx
湖南省教育厅
2022年9月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