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各单位:
为加强物资设备采购工作的计划性,同时配合学校财务处做好2017年财务预算编制与申报审批工作,现就申报2017年物资设备采购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根据工作需要,于2016年9月20日前提出本部门、本单位2017年物资设备采购计划。
二、为便于学校在研究2017年资金预算时通盘考虑、取舍决策,请根据所需物资设备的轻重缓急情况,按照优先采购优先填写的顺序填好物资设备采购计划申报表(见附件),经部门、单位负责人和分管校领导签章后,将盖了部门、单位公章的纸质稿交至国有资产管理处,并将电子稿发至以下邮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2017年物资设备采购计划申报表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6年9月2日
2017年物资设备采购计划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