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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8年物资设备采购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21 作者: 字体:【大】【中】【小】 来源:国有资产管理处 浏览次数:1

各部门、各单位:
    为加强物资设备采购工作的计划性,同时配合学校财务处做好2018年财务预算编制与申报审批工作,现就申报2018年物资设备采购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根据工作需要,于2017年7月3日前提出本部门、本单位2018年物资设备采购计划。
    二、为便于学校在研究2018年资金预算时通盘考虑、取舍决策,请根据所需物资设备的轻重缓急情况,参照2017年经费预算额度,按照优先采购优先填写的循序填好物资设备采购计划申报表(见附件),经部门、单位负责人和分管校领导签章后,将盖了部门、单位公章的纸质稿交至国有资产管理处,并将电子稿发至以下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2018年物资设备采购计划申报表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7年6月21日

2018年物资设备采购计划申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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