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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0年采购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24 作者: 字体:【大】【中】【小】 来源:国有资产管理处 浏览次数:1

各部门、各单位:

    为加强采购工作的计划性,同时配合学校财务处做好2020年财务预算编制与申报审批工作,现就申报2020年采购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根据工作实际需求,于20191011日前提出本部门、本单位2020年采购计划(物资设备、服务项目、基建工程)。

二、为便于学校在研究2020年资金预算时通盘考虑、取舍决策,请根据所需采购项目的轻重缓急情况,按照优先采购优先填写的循序填好采购计划申报表(见附件),填写需注意以下事项:

1、填报要充分酝酿,尤其是使用年限已久,不能满足日常办公教学需求的设备;

2、总采购金额原则上不能超过2019年本部门、本单位经费预算额度;

32019年采购了物资设备服务、工程项目且只支付了部分款项(不包括尾款),剩余款项需在2020年支付的需优先填报;

4、财务处以《2020年采购计划申报表》作为制定《2020年各部门、单位经费预算指标表》的参考依据,国资处将严格按照预算指标采购;

采购计划申报表经部门、单位负责人和分管校领导签章后,将印盖部门、单位公章的纸质稿交至国有资产管理处,并将电子稿发至以下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2020年采购计划申报表.xls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9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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