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
举办“寻找身边的‘张丽莉”’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工会、直属基层工会:
根据《转发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举办“寻找身边的‘张丽莉”’活动的通知》(湘教办通〔2013〕25号)文件,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单位要按照教育部教师工作司《通知》要求,将“寻找身边的‘张丽莉”’活动作为本地本校师德建设工作的重要抓手,广泛动员,精心设计,围绕活动主要内容,面向广大学校师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做好宣传和组织工作,调动广大师生的积极性,确保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
2.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和现代信息技术,以多种形式讲述教师故事,展现教师风采,可自行设计开展相关活动,并利用当地教育网站和相关宣传渠道进行报道,活动方案报送市教育工会。
3、各单位在深入挖掘、广泛宣传的基础上,向我会推荐1名教师,我会将选推出一位教师代表至省教育厅作为中国教育电视台等媒体重点宣传典型。各单位推荐的教师须提供1500-3000字的个人材料和推荐情况介绍(含纸质稿和电子稿),相关材料于3月5日之前报送湘潭市教育工会,未按时推荐报送材料者作为弃权。联系电话:52310113,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湘潭市教育工会 2013年2月27日
教师司〔2013〕7号
关于举办“寻找身边的‘张丽莉’”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大力宣传广大教师立德树人、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严谨笃学的先进事迹,在全社会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经研究,我司决定与中国教育电视台等媒体联合举办“寻找身边的‘张丽莉’”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动员社会各界,发现、推荐、宣传、学习身边像张丽莉一样的优秀教师,弘扬爱岗敬业、立德树人、严谨笃学、无私奉献的教师典型,充分展现新时期“有大爱”、“有思想”、“有方法”的教师新形象,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
二、活动时间
2013年全年。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2月—3月,活动征集宣传;
第二阶段:4月—6月,在全国推出“师德宣传季”;
第三阶段:7月—9月,配合教师节系列宣传庆祝活动进行宣传;
第四阶段:10月—12月,录制专题晚会,推出一批在活动中发现的优秀教师。
三、活动安排
(一)以各省为单位组织开展“寻找身边的‘张丽莉’”活动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动员各地各校发现、推荐身边的优秀教师,以图文、视频等多种方式,联合本地教育媒体和其他宣传渠道进行展示、报道。同时,中国教育电视台等中央媒体,利用活动各种平台,展现教师风采和“寻找”过程。
(二)开设“寻找身边的‘张丽莉’”网络平台
教育部网站、中国教育网络电视台、光明网、新浪网、腾讯网推出活动专题页面。
(三)开设名为“寻找身边的‘张丽莉’”的新浪官方微博,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官方微博推荐宣传身边的老师。
(四)开展“寻找身边的‘张丽莉’”图文征集活动
在中国教育电视台、中国教育网络电视台、中国教育手机报、中国教育报、教师报、新浪官方微博以及相关参与活动媒体上公布官方邮箱,通过网络、信件等形式征集教师故事。
(五)中国教育电视台等媒体举办“寻找身边的‘张丽莉’”专题晚会
举办专题晚会,推出一批活动中最受关注的优秀教师,展现各地所征集的优秀教师故事。
四、有关要求
(一)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此项活动作为师德建设工作的重要抓手,广泛动员,周密设计。围绕活动主要内容,面向各级各类学校师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做好宣传和组织工作,着力调动各基层学校的参与积极性,确保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
(二)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和现代信息技术,积极组织参与各项活动,以多种形式讲述教师故事,展现教师风采。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设计开展相关活动,并利用当地教育网站和相关宣传渠道进行报道。
(三)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深入挖掘、广泛宣传的基础上,推荐10名教师作为中国教育电视台等媒体重点宣传典型,提供个人简要材料和推荐情况介绍。相关材料于3月15日前报送我司。
联系人:高乐、宋磊
联系电话:010-66096576,66096875
传真:010-66020522